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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级硕士研究生进行拟录取信息确认的通知

leyu乐鱼官方网站:2014-06-03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为了准确寄送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等相关入学材料,请拟录取考生认真阅读以下通知并准确填写确认本人的相关信息。

1. 信息采集系统开放期间:2014年6月3日下午15:00—6月9日上午10:00,时间截止后不得做任何修改。

2. 录取通知书接收方式分为 “自取”和“邮寄”,新生务必在系统中登记唯一的接收方式,未登记者按默认“自取”处理。选择“邮寄”的新生,需在网上缴纳特快专递费20元,否则按自取处理。

3. 选择“邮寄”的新生,特快专递于6月中旬左右发出;选择或默认“自取”的新生,请随时查看研究生院网上通知的领取时间,届时本人凭复试通知书或身份证原件到我校研招办领取录取通知书。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持新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以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中须注明新生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代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等。

4.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持调档函,将人事档案(含工资关系)调入我校。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具体到单位即可。档案不能由个人保管,必须由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统一存放,否则不予发放调档函。

5. 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予发放调档函。

6. 本校应届生(含2012年优干和2013年支教)仅需在信息采集系统中登记个人信息等,研究生院和拟录取学院确定录取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后,由新生自取录取通知书。拟录取学院统一调取该类新生档案,不再发放调档函。

7.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拟录取新生也按照上述要求进行修改和确认信息,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8. 工商管理(MBA)和公共管理(MPA)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和调档等事宜,由拟录取学院另行通知,请及时查阅录取学院(中心)网站,并按要求办理。

9. 未能通过教育部全国录检会审核的拟录取考生,上级单位和招生单位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10. 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11. 由于报考条件或其他问题影响录取的,考生责任自负。

链接:2014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信息采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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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3日